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任何一部法律对亲属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只规定了近亲属范围,且规定的也不一致,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对亲属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所谓的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收养、抚养关系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赋予亲属不同的身份,具有社会属性。不同的亲属关系,法定的权利义务也是不同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一、配偶:所谓配偶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婚姻关系的男女,通常称夫妻,夫妻互为配偶关系。
二、 血亲:指因血缘关系产生的亲属关系,又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
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生育自己及自己生育的各代,以自己为本位,往上数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往下数如子女,孙子女,外女子女等等,也可称自然血亲。
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还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子女,为拟制血亲,法律把拟制血亲纳入直系血亲范围。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侄儿,侄女,叔叔、姑姑等等。
血亲具有共同的祖先,同根同源。
三 、 姻亲是因婚姻关系产生的亲属关系,又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血亲的配偶。
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孙子媳妇、女、姐夫、婶等等。
配偶的血亲,如公婆、岳父母、丈夫的兄弟姐妹,妻子的兄弟姐妹等等。
配偶血亲的配偶,如妯娌,连襟等。
亲属之间以代来确认亲疏关系:以己为本位,为一代,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为三代,以此类推,下数子女为二代,孙子女为三代,以此类推。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