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界定违建?有何举报途径?
答: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就是违法建筑。常见的违建形式有:在阳台上、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等。
发现违建,可拨打12345,或联系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逾期不拆除或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其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以公告等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当事人为企业的,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