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地增强,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且有继续直线上涨的趋势,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在维权时深感困难,虽然可以通过热线咨询、法律咨询、律师咨询等,但劳动者还是对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有“能不明白,搞不清楚,输赢忐忑”的心理,因此到底该不该请律师,很矛盾,今天我就浅析下律师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希望有助于大家。
第一、劳动争议的基本类型。
目前劳动争议按照诉讼的内容可以大致分为几大类型:
1、劳动报酬类:主要是指拖欠工资、拖欠或者是不予支付加班费、高温补贴、未休年休假等;
2、劳动关系类:比如确定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之间的劳动关系等;
3、经济补偿或者是赔偿类:比如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等;
4、特殊类型:比如工伤赔偿类,比如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间被辞退等。
第二、一般可选择的律师服务类型。
1、免费类。这类一般是指法律援助,适用于经济困难、家庭困难等,这类的律师我们一般都成为法援律师,属于不收费的。
2、收费类。一般按照案件的标的进行分类,每个城市大小律所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山东这边为例,每个案件每个程序都在3000元以上。比如你在劳动仲裁阶段他的收费是3000元,同一案件如果上诉到基层法院,该律师还要继续收费3000元;如果上诉到中院,那么再收费3000元。由此可见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从仲裁到二审,一个律师最少收费你9000元。
第三、律师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
1、准确收集证据,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肯定在收集证据、举证、质证等法律诉讼中要比一般当事人专业很多,特别是在搜集和质证中发挥较大的作用。百分之七十的案件当事人诉求没能支持主要原因还是当事人搜集证据和举证、质证环节不够准确或者是证据不足。
2、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如果委托了律师处理案件,那么只要按照律师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以,当事人可以在领取相关材料,出庭开庭阶段均不用到场,特别是对于身在外地或者工作繁忙的当事人,这无疑是最大的好处。
3、通过聘请律师,其实大部分劳动者可以判断裁决的结果。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比较简单,因此百分之七十的案件在庭审前基本都可以做出最坏的结果和最好的结果,通过律师的协助,当事人可以就解决案件做出较为合理的选择,比如和对方和解、调解等。
以上是有利的一面,当然也有不利的一面:
1、个别律师有违自己的职业道德,在庭审前夸大裁决的结果。比如有的律师明明知道有的诉求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或者是诉求不可能支持,但是却写在仲裁申请书上,从而给劳动者带来假象,似乎可以给劳动者争取很大的权益,当裁决结果出来时,鼓动劳动者继续上述,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2、提高收费标准。有一部分律师是按照案件标的进行收费的。因此他不管你诉求现实不现实,将不可能的诉求也写上,从而增加标的的数额。曾经有个案件,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15年,从事的是机器维修工作,月工资为1万元,按照律师的写法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休年休假等等均写上,达到了100多万,结果最后仲裁将诉求全部驳回,劳动者一分钱补偿也未得到,但是律师却收了当事人2万元。
当然大部分律师都是很负责的,并不能以偏概全。
综上,任何事情都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说了这么多似乎仍然不能解决劳动者的问题,我认为如果仅仅是在劳动报酬、劳动关系诉求方面可以不用聘请律师,但是在工伤类中由于计算较为复杂,是可以或者应该聘请律师的。
假如不想聘请律师该怎么办:
1、我国现在开通了法律援助热线:12348,可以进行电话咨询;
2、一般仲裁委或者法院都有相应的律所,这些律所是可以免费咨询的;
3、现在网上也有很多专业的人士,进行免费的或者收费的咨询,完全可以解决有关的问题。
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是否选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