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一向是我们深恶痛绝的一种人,尤其是对入室盗窃的小偷。在抓住小偷以后,总是都想出出气、打一顿。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控制好自己的拳脚,经常出现由于出气出过头了,没有控制好力度,而造成小偷人身伤害,甚至将小偷打死的情形存在。
而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受害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对此,我们都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毕竟本身人家是偷东西的,难不成还非得让我们配合的,将物品双手送上?
这里就出现了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将小偷打一顿,甚至打死,而自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一、小偷行为性质认定及处罚
1.小偷只要进入家里偷东西,就构成盗窃罪,而不用看盗窃数额。
无论他是否偷到了东西,偷到的物品价值多少钱,哪怕是一毛钱,小偷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为这种行为属于入室盗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入室盗窃的直接就构成盗窃罪,而无需看盗窃的物品价值。
2.小偷一旦反抗,就转化成为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小偷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题主所说的与小偷发生了打斗,那么也就是说明小偷存在抗拒抓捕的行为,而且通过了暴力或者是暴力相威胁的手段。那么小偷的行为自然转化成了抢劫罪。最低也要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转化为了入室抢劫)
当然,如果小偷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那么就不存在这里的问题了,具体我们在下文中分析。
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第1点,小偷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窝藏赃物或者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如你所言,已经发生了打斗,那么说明你是想阻止他,而他是为了抗拒抓捕。
第2点,小偷必须使用了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无论是真的动起手来,或者拿出刀来,或者是只是比量了一下兜里可能存在的硬物,并威胁说,你要再动我,我就扎死你,而实际上兜里并没有刀。这些行为都属于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都构成转化型抢劫。
第3点,小偷的这些行为必须发生在“当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第2天发现的小偷,将他抓捕的过程中与他发生打斗,那么这不构成转化型抢劫。但是如果当时发现了小偷,然后小偷转身就跑,在追小偷的途中,小偷转身反抗,那么这也可以认定为当场的。因为这里的当场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可以进行延续的,是需要按照普通大众的认识来看的。
二、主人行为性质认定及处罚
1.主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主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在请求公权力介入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自己所行使的一种私力救济的方式。唯一的问题,只不过是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2.无限防卫规定在刑法第20条之中,其中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抢劫犯罪,可以实施无限防卫,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无限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出事后的处理方式
1.第一时间报警是最妥当的方式。因为毕竟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后果,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得第一时间报警,然后保存好现场,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尤其要保存好对方反抗、双方打斗的证据。并且配合公安机关的取证工作。
2.如果发现小偷以后,小偷并没有反抗。那么切记不要对他进行暴力的行为,可以采取简单的必要的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第一时间报警或扭送至公安机关。
以前曾经有过发现小偷进入高楼住户盗窃以后,小偷扒在窗户外面,然后主人将小偷推下去,导致小偷摔死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主人可能就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