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是什么意思(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是什么)

很多的人会运用不合理的手段,或者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就进行相关的勒索,那么对于勒索又是需要进行什么样的定义,以及什么样的要件才会构成勒索?

网友询问: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情况下会触犯此罪?

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是什么意思(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是什么)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然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构成敲诈勒索的条件:

1.首先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财产法益和人身法益,一般都是通过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来获得财产。

2.其次,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的手段,使得被害人放弃对财物的占有,从而取得他人的合法财产。威胁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恶意通告,要是被害人不按照他的要求将财产处分给他的话,就会对被害人进行报复,使其遭受身体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损失,被害人由于受到威胁而产生的恐惧心理,放弃了对自己财物的占有。威胁的内容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去实施,也可以由其他人去实施。

3.敲诈勒索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的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的话,行为人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然律师解析:

(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金额的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 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数额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 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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