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世界还有99个国家仍然保留了死刑,其中包括我们国家。
在我们国家,执行死刑是一项执法活动,人民法院是死刑判决的执行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执行死刑任务的人员,我们法警一般会将执行死刑任务称为特殊勤务或者特殊任务。
有些朋友会问,在很多影视剧中,看到的是穿迷彩服的武警执行死刑。这里小编多说一句,2002年之前,武警和法警都可以执行死刑。2002年之后,武警部队不再担任死刑执行任务,执行死刑任务只能由人民法院的法警担任。
我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执行死刑的合法行刑方式:“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执行。”其中这个“等”字如何理解,小编觉得,说明除了枪决和注射外,刑诉并没有排除采用第三种方式执行死刑,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执行死刑还没有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方式行刑。
好了言归正传,咱们咱们先说第一种行刑方式——以枪决的方式执行死刑,这也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执行死刑方式,因为行刑成本低廉,技术要求不高,所以枪决一直是我国法警常用的执行死刑方式。
枪决要设立专门的刑场,刑场的位置一般靠近当地的火葬场,行刑前由法警将死刑罪犯从看守所提押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宣判后由法警将死刑罪犯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这种行刑方式较为血腥,给死刑罪犯和参与行刑的法警在心理上都容易造成非常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会使行刑法警产生应激反应,所有行刑射手一般由法院心理素质过硬的法警担任。出于对执行特殊任务法警的关爱,很多法院每年会组织执行特殊任务的法警去疗养,这是政策上允许的。
然后咱们说第二种执行死刑的方式——注射执行死刑。
我们国家是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注射执行死刑的国家,第一个国家是美国。目前注射这种方式在我国逐渐推广,这种方式符合我们文明执法的精神,既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又充分尊重了人权,小编作为一名普通的法警觉得,注射执行死刑是最文明、最人道、目前最先进的行刑方式。对死刑犯来说减轻了痛苦,行刑法警也能减轻压力,最大程度降低应激反应。
当今我国注射执行死刑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固定刑场,也就是设置注射死刑室,内有注射死刑执行床。另一种是车载方式,法院购置配备注射死刑执行车,车内有车载注射死刑执行床。小编从网上找了两张照片,大家可以参考理解。
遵义中院首次使用全国首辆大型死刑执行车(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死刑执行车内的车载死刑执行床(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行刑前法警将死刑犯人固定在行刑椅子上,行刑法警会给死刑犯人注射麻醉剂使死刑犯人失去知觉,然后注射肌肉松弛剂使死刑犯人的心肺松弛,最后注射氯化钾使死刑犯人心脏停止跳动,执行注射到致死结果发生通常1分30秒左右,整个过程操作简单,安全便捷。
曾经看过一个外国的电影,有句台词挺经典的,翻译成中文好像是“如果法律都治不了你,那我只能送你见上帝了”。
小编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喜欢的东西很多,但最爱的却是法律,小编一直觉得法律特别可爱,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他就像是人性的低保,他不管你好到哪里,却管你不能坏到哪里,恶到哪里。
小编又是一个平凡的法警,干我们这行的也见过太多的人情冷暖。在我眼中,有些人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有些人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我总是觉得人类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绝对完全的好人有时候很少,绝对完全的坏人也不是很多,但是法律是底线,是高压线,不管某种意义上你是多好的人,这根线你都不能碰,你都碰不起。
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有些错误可以犯,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有些错误不可以犯,因为有些事情不可逆,有些错误犯了这辈子就没有改正的机会了。
还是那就话,敬畏生命,敬畏法律,遵纪守法,远离犯罪,敬礼。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