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好的时候自然是你侬我侬柔情蜜意,一旦到了离婚的时候,大部分夫妻就是争财产、争孩子抚养权。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是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抚养呢?
实践中,关于离婚案件对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处理,法官会根据之前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及现行《民法典》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按照一下几种情况处理:
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情况下随母亲生活。若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可以协议2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前提是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的影响。
3、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争夺抚养权,那么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以优先考虑孩子归其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如果男女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而且又争夺对子女的抚养权,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如果子女超过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离婚争夺抚养权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总之,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也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孩子,依法获取孩子的抚养权并履好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